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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最高法院推翻了對「撞火槍托」(bump stocks)半自動步槍的聯邦禁令,給槍械管制帶來新的打擊。
大法官以6比3推翻撞火槍托的聯邦禁令,大法官湯瑪斯撰寫多數意見,他說配備撞火槍托的半自動步槍,只是縮短了扳機發動之間的時間,而每次發動,只會發射一發子彈,因此不應被視為等同全自動機關槍。
撞火槍托能夠把扳機撞回射手的手指,從而將半自動步槍轉變為每分鐘可發射800發子彈的武器,2017年拉斯維加斯發生美國有史以來最嚴重的槍擊案,一名槍手從酒店高樓窗戶朝戶外音樂節掃射,最終造成60人死亡,時任總統特朗普簽署撞火槍托禁令。
該禁令受到德州一家槍支商店老闆的質疑,他在2018年購買了其中的兩件設備,禁令實施後,他將它們交給政府,然後立即提起訴訟以將它們取回。
聯邦法規規定,持有撞火槍托屬於犯罪行為,最高可判處10年有期徒刑,自由派大法官Sonia Sotomayor對這一裁決表示異議,稱將其寫入將導致致命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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