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9人涉818未經批准集結案 梁耀忠區諾軒認罪候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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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新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立法會議員李柱銘等9人涉嫌前年8月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開審。梁耀忠、區諾軒在庭上認罪,下月聽取求情及判刑。其餘被告不認罪,辯方需時準備專家報告,押後至明天開案陳詞。

黎智英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法院,其餘被告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何秀蘭、李卓人、梁國雄、梁耀忠、區諾軒到庭應訊,他們各被控去年8月18日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項罪名。

區諾軒在庭上承認兩項控罪,梁耀忠就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另一項組織罪留在法庭存檔。

案情指民陣前年向警方申請8月18日在維園集會和遊行,警方就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上訴委員會亦駁回他們的上訴。民陣及區諾軒之後舉行流水式集會建議參與人士先在維園集會,再跟隨立法會議員出發。

當日區諾軒、梁耀忠及部分被告手持橫額,帶領集會人士離開維園,沿民陣原來申請的遊行路線前行。區諾軒又用大聲公呼籲集會人士「迫爆維園」,帶領叫口號「我有權遊行、無須警方批准」,導致港島主要幹道封閉、車輛被困。

區諾軒及梁耀忠的求情及判刑,押後至下月22日處理,其餘被告不認罪,案件預計審訊10日。

辯方在庭上申請,需時準備有關人群管理的專家報告。據了解,是來自監警會前國際專家組成員Clifford Stott,案件星期三開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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