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新聞】聯邦最高法院暫時容許愛達荷州醫院為情況危急孕婦緊急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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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SF 張麗月報導】

聯邦最高法院週四正式裁定,暫時容許愛達荷州的醫院,為情況危急的孕婦施行緊急墮胎手術。

自從聯邦最高法院兩年前推翻婦女享有墮胎權的路韋案之後,包括愛達荷州在內的大部份共和黨州份,隨即實施嚴苛的墮胎禁令,就算孕婦面臨對健康生命的威脅到急症室求診時,醫院都不可以為孕婦施行緊急的墮胎手術,而迫使一些情況危急的孕婦要空運到外州急救。

拜登政府於是在2022年引用沿用了近40年的《緊急醫藥治療及勞工法》控告愛達荷州,指該州嚴苛的墮胎禁令,與聯邦法律有抵觸,而官司也輾轉訴訟到聯邦最高法院,這項勞工法例就是要求某些醫院在緊急醫療情況下,必須要為病人穩定病情,或轉介病人到其他地方急救。

最高法院今次以6比3票數裁定維持下級法庭的命令,容許愛達荷州的醫院為情況危急的孕婦施行緊急墮胎手術,以保護孕婦的生命,這次仍然是保守派與自由派,各有三名大法官加入多數派裁決,另外三名保守派大法官持不同意見。

爭取墮胎權益的組織,以及一些醫療專家認為,最高法院今次的裁決只是暫時勝利,以確保愛達荷州能為危急的孕婦緊急墮胎,但裁決仍未解決到究竟聯邦法例是否可以取代州的嚴苛墮胎禁令。

此外,拜登政府也另外提出訴訟,控告德州實施的類似墮胎禁令,而德州當地的下級法庭表示,醫生必須遵守該州的墮胎禁令,因此不可以向危急的孕婦提供墮胎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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