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茅台原董事長高衛東受賄1.1億元 一審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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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新聞】

茅台原董事長高衛東受賄1.1億元案,一審罪成被判處無期徒刑。

案件在貴州省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控罪指高衛東1999年至2022年,利用擔任茅台集團董事長、貴州省煤田地質局局長等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承攬工程項目、獲得土地開發權、購買茅台酒等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逾1.1億元人民幣,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高衛東表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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