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SF 張麗月報導】
前總統特朗普先後被禁止在科羅拉多州和緬因州參加共和黨內的初選,特朗普近日先後提出司法上訴,一般認為他的政治前途最終是聯邦最高法院來定奪。
民主黨籍的緬因州州務卿,在上星期針對特朗普在國會大樓衝擊事件中的角色,而宣布禁止他參加今年緬因州的共和黨初選。
州務卿是根據美國內戰時期訂立的憲法第14條修正案第三條款作出這項決定,他指,特朗普涉嫌選舉舞弊、涉嫌阻礙政權順利移交,認為特朗普的所作所為等同叛亂份子,無資格參選總統。
但特朗普不服,反指這位州務卿對他有偏見,又沒有給予他足夠時間和機會去辯護。
而特朗普的前任律師也指出,特朗普至今仍未被檢控與叛亂有關的刑事控罪,因此特朗普在週二向緬因州高等法庭提出上訴,要求將他的名字列入今年3月5日舉行的緬因州初選選票上。
特朗普團隊週三也向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要求推翻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裁定他不能參加科州初選,原因也是他涉及2021年1月6號國會大樓衝擊事件。
一般認為,兩宗訴訟都會由聯邦最高法院來做最終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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