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新聞】聯邦法院推翻加州禁大規模攻擊性武器的槍管法 州府上訴(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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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SF 古琳嘉報導】

加州已經實施多年的一項禁止大規模攻擊性武器的槍管法,週四遭聯邦法院推翻,不過加州隨即提出上訴。

一名聯邦法院法官週四推翻加州已經實施十年,禁止大規模攻擊性武器的法律,並稱這項限制「極端」而且「違憲」,該法律定義的武器包括多種半自動步槍、手槍和霰彈槍。

聯邦地區法院法官Roger Benitez週四裁定該武器禁令,妨礙居民基於憲法第二修正案的擁槍權,也沒有歷史前例可循,Benitez上個月也曾以類似的理據來推翻加州在高容量彈匣的禁令。

在這起訴訟中,加州州府抗辯認為,法律是為了預防大規模槍擊事件的槍手取得攻擊性武器,但法官認為,許多被禁的槍支也被守法的公民普遍用於自衛。

法官在裁決書上表示,「加州對少數人的犯罪濫用行為的回應,是解除許多善良居民的武裝,這種下意識的反應,在憲法上是站不住腳的,就像250年前一樣」。

對此,加州州長紐森反駁稱,這是對大規模槍擊事件的每位受害者及其家人的直接侮辱,又說加州的立法者,早在近35年前就決定戰爭武器在加州沒有立足之地。

做出裁決之後,法官給予州政府10天的時間,去申請在上訴期間暫緩執行禁令,而加州司法部長Rob Bonta,也立即提出上訴,因此目前這項禁止大規模攻擊性武器禁令仍然有效。

Bonta又批評法官的裁決危險而且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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