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8人刑滿回港 交國安處、商罪科等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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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新聞】

12港人案其中8人在中國內地刑滿,分批移交香港,再押返天水圍警署。據了解,最早到港的是「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分別由警方國安處、商罪科等接手跟進。

8名港人刑滿出獄,分批在深圳灣口岸移交香港警方。最早一名約10時半由警方車輛載到天水圍警署,據了解是「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亦在場。李宇軒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捕,是12港人中唯一一人牽涉國安法的案件。警方用了約半小時辦理手續,再將他押到元朗警署。

到下午3時許,在交通警開路下,再多三名港人移交回來。車隊經過深圳灣大橋,約15分鐘後回到天水圍警署。

3人黑布蒙頭、鎖上手扣,自行步入警署,完成手續後再被押走。到4時許,再有三名港人押返警署,最後一人就在約5時到。

李宇軒、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子賢、郭子麟、鄭子豪及黃偉然因為偷越邊境罪罪成判監7個月,除了李宇軒,7人分別涉及暴動、藏械、縱火等控罪。兩名未成年被告黃臨福及廖子文,深圳檢察院決定不起訴。去年底移交回港後,被加控不依期歸柙罪,目前還柙壁屋監獄。至於喬映瑜及鄧棨然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罪成,分別被判監兩年及三年,律師指他們分別在廣東省女子監獄及從化監獄服刑。

家屬的代表大律師批評警方從沒向家屬交代移交安排,感到非常失望。

家屬代表大律師鄒幸彤說:「212日沒見家人,他們想急切地見一面,甚至只是揮一揮手的心情,但警方從來沒向家屬作出任何交代。究竟今天是何時進行交接?在哪裏進行交接?接着會送去哪一個警署?家人想送一些,其實只是一些很卑微的要求,想送一件衣服、想送一些食物給他們的子女,家人起碼要知道他們的去向。李宇軒錄口供的時候也是沒有律師在場,是他們的權利,為何要有這麼多阻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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