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SF 歐志洲報導】
聖荷西市府數據顯示,有三成的無家可歸人士拒絕市府提供的庇護住所,市長馬漢(Matt Mahan)宣布,如果在18個月內,他們三次拒絕進入庇護設施,將可以被控非法侵入罪。
聖荷西市府數據顯示,Santa Clara縣每年有大約200個無家可歸人士在戶外死去,而縣府每年花數千萬元來應對無家可歸問題,聖荷西今年將有超過一千個新的臨時住所給無家可歸人士搬入,但是數據顯示,每三個無家可歸人士當中,就有一個會拒絕搬進庇護所,而這些庇護設施,是有能夠上鎖的私人房間和浴室。
馬漢週四在Branham Lane、Monterey路交界處的庇護所外宣布,將在3月的預算文告中,提出一項名為「庇護責任」的議案。
馬漢說︰「(一些無家者)有時候,深陷自身問題中而無法,做出對自己有利的理性決策,這並不表示我們應該放棄幫助他們,我們需要做的,是幫助他們打破這個危害自己和社區的惡性循環。」
聖荷西警察協會主席Steve Slack說︰「這是工具箱中的工具之一,但他們若選擇一個無法無天的生活方式,我們就不能容許,我們不能讓孩子在上學途中,目擊街上某些人的精神危機、骯髒的街頭、滿是塗鴉的廢棄樓宇,這是我們要協助清理的,讓街道安全、乾淨。」
但是也有無家可歸人士認為,這就是將無家可歸當成犯罪處理。
無家可歸人士說︰「有些人拒絕進入庇護所的原因,和毒品沒有關係,比如說有些人不能在群聚的環境中,要是他們恐慌而癲癇發作,這是否會讓其更好?」
馬漢建議在18個月的時間內,個別的無家可歸人士要是拒絕搬進庇護所,頭兩次當局將對他們發出警告,第三次可以把他們逮捕,並以非法入侵罪起訴他們。
馬漢表示,對無家可歸人士提供三次協助之後,市府已經做了能夠做的事,需要政府中的其他層別介入,而Santa Clara縣有有效的戒毒和法庭系統,他認為當人們要是接觸到刑事司法系統,就能夠幫助他們從縣府機構,取得他們所需要的服務。
馬漢的提議將在3月11日交由市議會審議,之後在18日表決,一旦通過,市府經理將會在來臨財政年支配相關的費用,這個建議最早可以在7月開始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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