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SF 歐志洲的報導】
11月選舉中,加州選民將表決是否授權州府發行一百億元公債,用在涉及自然環境,和氣候變遷等方面的事項。
在處理關於加州的天然資源,和應對氣候變遷的效應方面,所需要的開支,來自聯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加州州府每年在這方面的開支,是大約130億,其中的15%來自公債。
加州4號提案將授權州府發行100億的公債,除了和天然資源有關的項目,其中包括38億用在提供安全食水方面的項目、19.5億用在預防山火和應對極端天氣方面的項目、19億用在包括自然環境和野生動物的項目、12億用在保護海岸、海灣、海洋等項目、8.5億用在清潔能源項目、3億用在農業項目。
立法分析師的報告指出,提案要是通過州府需要在未來40年,每年動用4億元來償還公債,而這筆錢必須來自加州的一般基金,是加州預算的約1%。
換句話說,州府要在40年內償還的總額,是一百億再加上10%的利息,但要是有了提案授權發行公債取得的這筆錢,地方政府在這些例如食水方面的項目上,因為能夠得到州府撥款,而不會有那麼大的財政壓力。
立法分析師的報告也指出,在預防災難的項目方面,今天花的錢,可以減少災害造成的破壞程度。
支持4號提案的環保和涉及自然環境的組織,包括加州消防人員等都表示,在環境方面的開支非常迫切,除了保護自然環境,也保護人們的健康。
反對提案的納稅人機構表示,發行公債的錢需要連本帶利償還,在這些項目上要花錢,應該從預算中拿錢。
4號提案只要有超過半數贊成票便可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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