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SF 黃恩光報導】
今次總統大選,公共安全是其中一個重要議題,副總統賀錦麗在2014年擔任加州司法部長期間,加州通過47號提案,將950元或以下的盜竊案列為輕罪處理,有共和黨人認為賀錦麗對於47號提案通過之後,做成罪案增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民主黨人則認為賀錦麗是考慮到長遠的防罪策略,究竟賀錦麗當年在47號提案擔當什麼角色?
2014年加州選民以接近6成贊成票通過47號提案,將幾項不涉及暴力的財物罪案,如果金額不超過950元的話,列為輕罪處理,刑罰主要是罰款和監守行為,有前科的罪犯如果再犯,金額只要不超過950元,都仍然以輕罪處理。
舊金山(三藩市)市參事陳詩敏(Connie Chan)說:「當是加州監獄囚犯人滿為患,加州當時赤字巨大,不能再負擔監獄制度,如何長遠幫助這些人去改善、改變他們的人生,這是長遠解決方法。」
不過,亦有政界人士大肆評擊。
屬共和黨的Union City副市長王耀明(Jeff Wang) 說:「在加州的47號提案,大家現在反應很厲害關於公共安全,當時是賀錦麗作為加州司法部長,她是執法和立法的總負責,她應該要負起這個責任,加州今天犯罪猖獗,她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當年作為州司法部長的賀錦麗,並沒有公開支持或反對47號提案,但她領導的司法部負責撰寫提案的標題和100字的簡介,而標題是「刑事判刑,輕罪刑罰,倡議法令」(Criminal Sentences, Misdemeanor Penalties, Initiative Statute)。
提案支持者也稱之為「安全鄰里及學校法令」,而簡介裡面說明,將某些藏毒罪行列為輕罪,不超過950元的盜竊、接受賊贓、偽造或開空頭支票等罪行,也列為輕罪,並准許對強姦、謀殺和非禮兒童罪犯判處重罪刑期,而已經接受嚴重罪行服刑的人士,法庭需要重新判刑,除非罪犯對社區構成不合理的危險。
另外,47號提案的簡介也提到,將所節省的錢用於中小學、以及精神健康服務,推行戒毒計劃和幫助罪案受害人。
今年加州11月選舉,選民將會表決36號提案,修改部分47號提案的內容,包括容許加重藏毒和盜竊的刑罰,以盜竊為例,如果罪犯有兩次前科,而第三次盜竊金額少於950元,也可列為重罪處理及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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