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新聞】聖荷西兩幼童在家庭托兒所泳池遇溺 兩負責人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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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 Nina Fathizadeh, Shahin Gheblehshenas (SJPD)

【KTSF 傅景竑報導】

南灣聖荷西一間家庭式托兒所,上週一有兩個幼童在泳池溺斃,Santa Clara縣地檢官辦公室週五向經營托兒所的母女,提出危害兒童的重罪控訴,指控她們刑事疏忽。

聖荷西Fleetwood Ave 1054號的家庭式托兒所Happy Happy Home Daycare由一對母女經營,41歲的Nina Fathizadeh,以及64歲母親Shahin Gheblehshenas,Santa Clara縣地檢官起訴她們危害兒童的重罪起訴,因刑事疏忽過失,導致兩名無人看管的幼兒,在後院游泳池溺水身亡,以及第三位孩童情況危急,但預計會完全康復。

事件發生在10月2日上星期一上午,Gheblehshenas到她女兒所經營的另一間沒有執照的托兒所,而離開Happy Happy托兒所,留下女兒Fathizadeh一人照顧四個幼童。

Fathizadeh在做早餐時,任由三名兒童獨自在後院玩耍,不料後院通往泳池的一扇門沒有關上,讓孩童們獨自到泳池,至少五分鐘後,Fathizadeh到後院時發現其中一名兩歲兒童浮在水面上,並立即向他實施CPR急救。

而被告當時也在家的一名兄弟,這時在泳池發現另外兩個已經失去意識的兒童浮在泳池水面上,他們分別是16個月,以及18個月大的女童,事後雙雙宣告不治。

Santa Clara縣地檢官Jeff Rosen表示,托兒所有責任「像老鷹一般專注地看顧小孩」,檢察官要將被告繩之以法,確保這樣令人心碎的悲劇不再上演。

根據The Mercury News報導,加州社會服務部在事件後第一時間暫時吊銷Happy Happy的營業執照,並開出11,000元的罰單,而案中兩名被告將在12月6日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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