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TSF 陳爍嘉報導】
遭國會罷免的前紐約州聯邦眾議員共和黨籍的George Santos,週一在法庭上終於承認與貪污有關的聯邦欺詐重罪。
面對二十多項與貪污有關聯邦重罪的Santos,週一現身紐約長島的聯邦法庭,針對電匯欺詐和嚴重的身份盜竊控罪,他與控方達成認罪協議,他向法官承諾,他吸取今次教訓,並會改過,他將於明年2月7日接受判刑。
Santos承認的控罪包括,他聲稱他的親戚捐錢給他的競選陣營,但事實是沒有這件事,他觸犯的其他欺詐罪,也包括在未經授權下,擅自使用捐款人的信用卡、遊說人捐錢,並且訛稱這些錢將會用作競選電視廣告上,以及在疫情期間,他虛報申領失業金,有盜用公款之嫌。
除了面對可能監禁的判罰之外,Santos還必須歸還近37.4萬元,以及被充公超過20萬元。
Santos面對的監禁刑期,最高可能超過七年,當中嚴重的身份盜竊罪,就規定最少刑期是兩年。
Santos離開法庭時對記者說,對於他的行為深感後悔,並誓言對自己的所為負責,同時對自己的「野心蒙蔽了判斷」而向選民道歉。
Santos在去年5月首先被定罪,到10月被加控十項控罪,然後在去年12月遭國會罷免,預料他將於下個月接受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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