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新聞】上訴庭傾向認為特朗普有權調派加州國民警衛軍到洛杉磯執法

(CNBC-TV18)

【KTSF 張麗月報導】

一個聯邦上訴法庭似乎傾向於支持總統特朗普調派加州國民警衛軍到洛杉磯協助聯邦打擊非法移民的執法行動,法官認為,總統有權這樣做。

加州提出訴訟,控告特朗普在未經州長同意下,調派加州國民警衛軍到洛杉磯,聲稱是保護聯邦移民官員執法,應對示威騷亂,此舉是越權的做法。

在舊金山(三藩市)的加州北區聯邦地區法官Charles Breyer裁定加州勝訴,要求聯邦政府將加州國民警衛軍的控制權交還加州,特朗普政府提出司法覆核,聯邦第九巡迴法庭下令暫停執行Breyer法官的裁決,以便上訴庭進一步審議。

第九巡迴上訴法庭三人合議庭週二舉行聆訊,並沒有即時作出裁決,但質疑州府律師提出的抗辯,州府指控特朗普非法控制加州國民警衛軍,並且認為特朗普必須事先跟州長紐森商量才採取行動,加州副總檢察長Samuel Harbourt稱,聯邦法例通常賦予州政府權力,控制民兵好像國民警衛軍。

特朗普指,反移民執法的暴力示威,導致多名官員受傷,以及政府建築物遭破壞,構成某程度的叛亂,令總統可以引用美國法典第十條,調動加州國民警衛軍,以及海軍陸戰隊去洛杉磯協助維持治安。

聯邦地區法官Breyer表示,特朗普沒有根據聯邦法例,拿出證據去證明有需要出動加州國民警衛軍去平息 “叛亂”,但特朗普政府依照1827年聯邦最高法院一宗案例,就是大法官當時一致裁定,紐約州一個民兵成員可以遭受檢控,因為他拒絕聽從時任總統麥迪遜的指令,在1812年獨立戰爭中加入美軍部隊。

合議庭法官指出,當年最高法院已經有了總結裁決,認為國會已經賦予總統權力去判斷有沒有緊急情況出現,而必須調動加州民兵包括國民警衛軍。

合議庭法官也似乎認同特朗普有遵守聯邦法例,因為事前已通知加州國民警衛軍的司令官有關部署行動,而這名司令官的職責是由州長指派,也即是州長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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