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新聞】報告指Santa Clara和Alameda縣尚未把罪犯銜接到戒毒項目中

(Maryland GovPics / CC BY 2.0)

【KTSF 歐志洲報導】

根據灣區新聞機構Bay Area News Group的報導,加州選民在11月選舉中通過的36號提案,其中一個條款是要幫助有毒癮的人戒毒,但是自法案生效以來,灣區最大的兩個縣Santa Clara和Alameda,都還沒有把罪犯銜接到相關的戒毒項目中。

加州選民在11月的選舉中通過的36號提案,除了加重對慣犯的刑罰,要是有人擁有毒品或偷竊超過兩次,就會面對重罪的指控,其中一個條文就是,在法案下因為擁有毒品而被定罪的人,可以參與戒毒項目來減低判刑。

但是Santa Clara縣和Alameda縣因為缺少治療毒癮的項目,和法案本身花時間的法律程序,至今還沒有把罪犯送到戒毒項目來接受治療。

但是Santa Clara縣地檢處的數據顯示,已經引用36號提案中的條款,提出63項涉及毒品的控狀。

Alameda縣有接到一宗涉及36號提案的案例,但是沒有說明是否就提案條文對當事人提告。

針對36號提案,法庭可以給予被告參與戒毒項目的選擇,本身已經讓法庭程序複雜化,因為這還需要專家鑑定被告是否適合參與戒毒計劃。

而現在也有共和黨議員建議每年撥款2.5億至4億元,來擴充支援執行36號提案的需要,而民主黨議員則提出提案,來記錄罪犯接受戒毒項目的花費。

至於36號提案涉及把三次偷竊控罪加重為重罪方面,Alameda縣則做出了63項這樣的提告,Santa Clara縣則做出了51項。

本台向舊金山地檢處查詢,地檢處回應指出,截至4月初,已經提出61項涉及偷竊的控罪,和40項涉及毒品的控罪,當中沒有人參與戒毒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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