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新聞】佛利蒙市議會二讀通過新法令 禁無家可歸人士在所有公共場所紮營

(KTSF)

【KTSF】

東灣佛利蒙(Fremont)市議會週二二讀通過一項嚴格的新法令,禁止無家可歸人士在所有公共場所紮營,這項法令引發支援無家可歸者人士的關注。

佛利蒙市議會週二晚經過數小時辯論後,在深夜以6票對1票通過新法令,市長Raj Salwan投支持票,而副市長Desrie Campbell是唯一投反對票的人。

根據新法令,在市內任何公共場所紮營或築起搭建物都屬違法,所謂的公共場所包括街道、行人道、公園、空地和水道,而紮營的範圍包括在汽車旁搭建的帳篷。

而在私人地方紮營,首先需要獲得業主的同意,而且只限連續三晚,法令也禁止任何人在公共場所儲存私人物品。

法令也定明,任何人如觸犯法令、協助或隱暪他人觸犯法令,將被視為觸犯輕罪,可能會面臨檢控,或面臨罰款最多一千元和六個月監禁。

向無家可歸者提供支援的團體憂慮,新法令可能令無家可歸者對支援人士失去信任。

而市長Salwan在表決前表示,新法令並非要懲罰向無家可歸者提供支援的人士,而他對修訂法令的用語持開放態度。

(Copyright 2025 KTSF. All Rights Reserved. This material may not be published, broadcast, rewritten, or redistributed.)
版權所有,不得轉載。

您喜歡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