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新聞】Alameda縣議會批准新租戶保護法例 進一步限制業主無理驅逐租客(視頻)

【KTSF 朱慧琪報導】

經過多年爭議,東灣Alameda縣議會日前批准一項新的租戶保護法例,進一步限制業主無理驅逐租客。

Alameda縣的新租戶保護法例,是基於加州「正當理由」驅逐法而訂立,但會為縣內非建制地區(unincorporated areas)的租戶提供比較多的保護。

非建制地區是指那些並未歸入城市,而由縣政府管轄的社區或地區,雖然Alameda縣與加州的法例都容許,業主在租客「無錯」的情況下逼遷,即租戶未違規,但仍會被逼遷,但Alameda這項新法令,規定業主將要遵守更嚴格限制,例如加州法例規定業主逼遷,必須給予租客一個月租金的補償費,而Alameda縣的新法令,就要求業主支付相等於兩個月租金的補償。

此外,加州法例要求60日的通知期,而Alameda縣新法令,如果租戶中有18歲以下或殘障人士、長者或低收入人士,逼遷通知期則須延長至90日。

新法令也適用於在縣內非建制地區擁有五間或以上獨立屋的業主,並禁止業主對那些向當局舉報房屋違規的租客作出報復,雖然這些保護措施比加州法例更嚴格,但有批評者指,Alameda縣議會在多次討論時,不斷削弱法令的力度。

對於業主應有正當理由驅趕租客的有關法例,最早於2018年提出,但由於對實施範圍存在分歧,加上疫情相關的日程安排,以及有關部門的反覆修改,令法令的立法工作一度停滯不前。

這項新法令將於3月6日生效,而社區發展機構必須於2026年2月向縣議會報告執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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