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新聞】加州新法規定業主向租客收取的按金只限一個月房租

【KTSF 傅景竑報導】

加州州長紐森12日簽署法案,將目前業主可以向租客收取最多兩個月房租作為按金的條例,改為只可以收取相等於一個月房租,以減輕租客的負擔。

州長紐森週四簽署了AB12法案成為法律,加州的租客押金上限是一個月租金。

法案由代表舊金山的州眾議員楊馳馬(Matt Haney)提出,目標是希望減輕租客的負擔,並阻止業主收取月租的兩倍甚至三倍作為押金的做法。

灣區一直是全美屋租最昂貴的地區之一,根據Zillow數據,目前舊金山的月租中位數是3,495美元,聖荷西是3,170美元,奧克蘭(屋崙)是2,366美元。

楊馳馬引用數據指,超過一半的租客表示,他們有能力負擔房租,但無法租到公寓,因為他們未能拿出兩個月的租金作為押金。

不過這項AB12法律也有豁免,就是擁有兩個物業,而且總數不超過四個單位的屋主可以獲得豁免。

這項法律將於2024年7月1日生效,新法律生效後,加州是繼其他11個州後,規定租金押金的上限限制為一個月的租金。

(Copyright 2023 KTSF. All Rights Reserved. This material may not be published, broadcast, rewritten, or redistributed.)
版權所有,不得轉載。

您喜歡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