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SF 張擎鳳報導】
聯邦最高法院週三允許紐約在有關的法律訴訟期間,繼續執行一項限制槍械法例,該項法例限制民眾隱蔽式攜帶槍械到某些場所。
基本上紐約的這項法律除了令槍牌更難取得之外,也禁止紐約州民攜帶槍械到某些「敏感」地方,例如教堂、公園、運動場、公共交通系統、和醫務所及紐約市時代廣場等場所。
有槍主批評這項法律違反了憲法賦予他們持有及攜帶槍械的權利,要求緊急廢除該項法律,但聯邦最高法院拒絕了他們這項要求,表明選擇不參與此事。
今次是自從去年夏天槍權在全國擴張以來,最高法院對憲法第二修正案槍權問題訴訟的首次決定,案件目前正在紐約第二巡迴上訴法院審理。
另一方面,伊利諾伊州州長Pritzker在週二簽署了禁止攻擊性武器和大容量彈匣的立法案,同時也禁止將合法的手槍改造成大殺傷力的攻擊性武器。
州長表示,簽署禁令是要回應伊州的Highland Park槍擊案、康州Sandy Hook與德州Uvalde等校園槍擊案,這條法律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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