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立反間諜防範重點機構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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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新聞】

中國建立反間諜安全防範的重點機構名單,提升全社會,特別是核心領域的安全防範工作。

國家安全部星期一公布《反間諜安全防範工作規定》,明確國家安全機關要根據機構的性質、所屬行業、涉密等級、涉外程度,以及是否發生過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和事件等因素,與有關部門制定和定期調整反間諜安全防範的重點機構名單。提升全社會,特別是核心要害領域的安全防範工作能力和水平。

新華社報道指相關規定依照法律,讓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對相關單位反間諜安全防範工作負有主體責任。

國家安全機關可以通過提供工作手冊、指南等宣傳教育材料、印發書面指導意見、舉辦工作培訓、召開工作會議、提醒及勸告等多種方法開展指導工作。同時,國家安全機關會開展反間諜安全防範宣傳教育,受理公民和組織舉報,以及實施表彰獎勵等工作機制和要求。

對於落實有關責任出現問題的機構,國家安全機關可以責令它限期整改或者約談負責人。對於未有履行責任和義務,造成不良後果或者影響國家安全機關,可建議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如構成犯罪則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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