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公布修改選舉制度草案 明年3月底選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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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新聞】

香港特區政府公布修改選舉制度的綜合條例草案,定出三場選舉的日期。

其中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會在今年9月19日舉行,10月22日上任,任期5年。立法會選舉會在今年12月19日舉行,第六屆行政長官選舉就會在明年3月27日舉行。

立法會分區直選會分為10區,每區以雙議席單票制選出兩個議席,即是每名選民最多投票給一人,得票最多的兩名候選人當選。

新界會分成五區,包括新界北、新界西北、新界東北、新界東南、新界西南;九龍分三區,包括九龍西、九龍中及九龍東;港島連同離島分成兩區,包括港島東及港島西。所有地方選區選民如果今年想參與投票,5月2日前要做選民登記。

立法會9個功能界別會取消個人票,包括飲食界、地產及建造界、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金融服務界等。

至於選委會方面,當然委員及所有合資格選民都要7月5日前重新登記,指定團體就毋須登記,留待提名期內參與提名。

另外,資格審查委員會的主席及成員由行政長官委任,只有主要官員才有資格出任委員。林鄭月娥稱稍後會提出修訂,在資審會加入若干社會人士。

草案又建議為了採取措施,依法規管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建議任何人在選舉期間,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廢票,即屬干犯非法行為;任何人故意妨礙或阻止另一人在選舉中投票,亦屬干犯舞弊行為。

草案又建議為便利長者或有需要的市民投票,票站主任可在票站設立優先取票隊伍,70歲或以上人士、孕婦或因疾病、損傷或殘疾,令身體會因排隊而有劇烈疼痛或的人士都可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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