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稱Tiger Woods是超速駕駛釀車禍

【KTSF 馮政浩報導】

高爾夫球傳奇好手Tiger Woods個半月前的車禍,洛杉磯縣警局說,是因為超速以及未因應路面情況而不安全駕駛。

在2月23日清晨,老虎活士Tiger Woods獨自駕駛的汽車在南加州失事,越過對面線翻轉,他受了重傷。

洛杉磯縣警局表示,車禍原因是Woods超速,以及轉彎時未有顧及路面情況而不安全駕駛,縣警局長Alex Villanueva指出,Woods的最高汽車時速曾經達到87英里,而他的車撞到一棵樹的時候,時速是75哩,在空中翻騰然後停下來。

調查員發現不到有剎車痕跡,認為Woods很可能誤將加油腳踏以為是剎車制。

調查員並無要求傳召血液測試報告,因為無發覺受酒精或藥物影響的證據。

Woods表示,他當時並無飲酒或服用藥物,而發生車禍的道路時速限制是45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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