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灣Morgan Hill市一名母親,在沒有付款的情況下,吩咐10歲大女兒把載滿雜物的購物車推出超級市場外,週一被聖他克拉法院判處入獄60天。
涉案女子Marcy Erico,又名Marcy Kellin,還被判監守行為3年,同時需要完成防偷竊和教導子女的課程。
現年38歲的女被告,在1月22日承認觸犯一項商業盜竊重罪,以及唆使幼童從事不檢行為的輕罪。
由於被告已被拘留12天,法官容許她在監獄以外的政府設施內完成餘下的48天刑期。
案發於去年9月19日,被告吩咐女兒把一架載滿雜貨的購物車,推到Safeway超級市場的停車場,雜貨總值約145元。
事件最後被店員揭發,被告立即與一名男同伴和11個月大兒子駕車離開,遺下女童在超級市場內。
警方之後向她發布跨州通緝令,結果在9月28日於內華達州Fernley市的Super 8汽車旅館把她拘捕。
被告在9月初也曾被指在Safeway超市偷竊,當時有保安攝錄機拍下她偷竊的過程。
根據控罪的嚴重性,被告最高可被判入州監獄3年,但由於被告沒有嚴重的刑事犯罪紀錄,她意圖偷取的雜貨價值也不高,因此才判處較輕的刑罰。
被指示偷竊的女兒,則沒有被控任何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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