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駁斥外國人在華安全風險上升論 中國國安部強調無任意拘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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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有輿論認為,新修訂《反間諜法》擴大執法權限,導致外國人在華安全風險上升,國家安全部發文駁斥,指該法對國安機關執法有嚴格限定,又強調不曾任意拘押外國人。

國安部周三發文提到,自今年4月《反間諜法》修訂通過以來,受到境內外輿論高度關注,但仍有不少誤讀甚至惡意攻擊抹黑;例如有輿論認為《反間諜法》擴大執法權限,容易造成「濫權風險」,導致外國人在華安全風險上升。

文章澄清,《反間諜法》對國安機關執法作出嚴格限定,例如採取查閱、調取、傳喚等,明確應由兩人以上執行,並依法出示工作證件和法律文書;檢查、查封、扣押等重要取證,須全程錄音錄像;對涉及間諜等輕微違法行為,處以警告、拘留等行政處罰,構成犯罪則追究刑事責任。

該法亦設置完備權利救濟程序,明確規定「反間諜工作應當依法進行,尊重和保障人權,保障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規定執法機關作出行政處罰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擬作出的處罰內容、依據和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申辯、要求聽證等權利,對處罰不服還可提出行政訴訟等;強調新修訂《反間諜法》施行三個多月來,無發生過「任意拘押外國人」事件。

文章又指,該法專門規定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制度,國安機關對職員遵守法律和紀律等,會定期或不定期作安全審查;對於違法行為,任何人有權向上級國安機關或監察機關、人民檢察院檢舉或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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